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8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8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8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A-2-3地块。项目一期占地面积3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41平方米,年产100吨三价铬钝化剂、100吨脱脂粉、200吨锌系磷化剂、50吨镁合金皮膜剂、50吨纳米硅烷陶化剂。员工15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全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生产工艺主要为反应、溶解、混合、检验、包装。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80吨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A-2-3地块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360015399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2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