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保验收
副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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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在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需要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验收工作流程:受委托启动环保验收工作→提交首次排污证申请资料→临时排污许可证→成立验收工作组→收集资料→制定验收初步方案,制定监测方案→委托监测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生产及环保管理情况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组织验收工作组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依据验收审核意见修改→形成验收报告→向环保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报告资料→环保部门对固废及噪声进行验收→环保部门核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