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仓储经营和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1-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仓储经营和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仓储经营和研发(实验)中心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F-13、F-14,其中心坐标为:东经E114.518185°,北纬N22.979224°,占地面积28487m2,建筑面积17747m2。主要从事化学品的仓储和化工产品检测、环境监测以及固体废物鉴定和实验研发项目,年储存经营301500吨水处理剂,储存产品为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片碱、纯碱、液碱溶液、氨水、PAM(聚丙烯酰胺)、氯酸钠、亚硝酸钠、亚氯酸钠溶液、硫化钠、硝酸钙溶液、复合碱、聚合氯化铝溶液、聚合硫酸铝、氯化亚铁溶液、三氯化铁溶液、聚合氯化铁溶液、硫酸亚铁溶液、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铁溶液、氯化亚铁固体、三氯化铁固体。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阳鸿海分公司编制了《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仓储经营和研发(实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阳鸿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基地F-13、F-14

联系人:陈小哲         电话:1867522059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8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斯瑞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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