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秋宝路项目(大华悦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2023-02-15

惠阳秋宝路项目(大华悦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20201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2017]86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惠阳秋宝路项目(大华悦庭)地块

地理位置: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白石村地段,为两块相邻地块,QCBN-55地块中心地理位置为E114.375694°,N22.768117°,QCBN-57-01地块中心地理位置E114.377047°,N22.767672°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空地

未来规划: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202110月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对位于秋长街道白石村地段,面积分别为9574.00m231306m2的土地进行挂牌转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及城镇住宅用地,最终由惠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两个地块原为工业生产用地,惠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两个地块进行开发利用,建设大悦华庭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本次调查范围包括两地块组成,其中西侧QCBN-55地块不动产权证(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41950号)用地面积31306m2,东侧QCBN-57-01地块不动产权证(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24184号)用地面积9574m2本次调查面积合计为两地块总面积,即40880m2

二、初步调查情况

初步调查采样时间在20220929~20221017日;地块内共设置28个采样点,共112个土壤样品;1个对照采样点,共4个土壤样品。根据地块情况布置7个地下水点位,监测的同时记录地下水位参数。

本次采样、检测调查工作委托不同单位开展,其中钻探、打井、建井工作单位为广东井田勘探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为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监测结果:

1调查区域内各监测点位的土壤样品45项中的重金属元素、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没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特征因子锡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调查区域内地下水检测项目除浊度外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的初步采样分析,土壤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特征因子锡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用地等。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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