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隆汽车客运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2022-11-18

镇隆汽车客运站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20201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2017]86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环[2020]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金晟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镇隆汽车客运站地块

地理位置: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惠深公路旁,其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E114.321822°,北纬N22.974594°

土地使用权人:惠州市金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状为汽车客运站

未来规划: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为山坡地,1986年左右开挖平整后闲置,惠州市金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左右开始在地块上建设汽车客运站,并成立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金晟客运站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2011年12月惠州市金晟实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用途由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2020年10月,汽车客运站停止运营;2022年,惠州市金晟实业有限公司拟在镇隆汽车客运站地块上开发建设商业住宅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调查面积:根据地块国土证(惠阳国用20110700169号)地块面积为6400m2,调查面积按地块红线范围开展,即本次调查面积为6400m2

二、初步调查情况

初步调查采样时间在20220922~20220925日,本次采样调查共设置了7个土壤采样点,其中设置了6个采样点,对照点1个。本次土壤样品共采集28个土样。根据地块情况布置4个地下水点位,监测的同时记录地下水位参数。

本次采样、检测调查工作委托不同单位开展,其中钻探、打井、建井工作单位为广东井田勘探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单位为广东君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监测结果:

1)调查区域内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和特征污染因子(锌、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没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2)调查区域内地下水中性偏弱碱性,除浊度外各地下水指标能满足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的初步采样分析,土壤45项基本项目和特征因子(锌、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检测结果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未超过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筛选值,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未来可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用地等。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10日至2022年1118日,共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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