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胜宏科技厂房九智能数控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对《胜宏科技厂房九智能数控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新乐大道13号厂区)。项目(一期)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一栋3层的智能数控加工中心厂房,占地面积10901.65m2,建筑面积36650m2,在原有生产流程中扩建钻孔、去毛刺等物理加工设备,扩建后不新增原有项目产品产能。年工作350天,每天24小时。扩建项目(一期)新增600人。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胜宏科技厂房九智能数控加工中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专家组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新乐大道13号厂区)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76832984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