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

2025-11-04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A-2-3地块

占地面积2126平米,建筑面积2843平米,产品包括无磷脱脂剂、无磷转化剂、无铬钝化剂、合金脱脂剂、封闭剂、除蜡剂、脱漆剂。其中,年产无磷脱脂剂650t/a、无磷转化剂650t/a、无铬钝化剂750t/a、合金脱脂剂600t/a、封闭剂450t/a、除蜡剂160t/a、脱漆剂200t/a,合计产能3460t/a。剩余产能待建设后另行验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混合搅拌-检验-冷却-包装。

项目新增员工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化工基地A-2-3地块

人:杨先生         电话:1360015399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2025114-2025121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4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