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6-07-13


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对《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与产径村交界地段兴龙路1号梅龙湖智能制造产业新城项目(二期)6101号、2层至8层厂房,主要从事蓝牙音箱、耳机和喇叭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692m2,建筑面积33000m2年产蓝牙音箱210、耳机130和喇叭850

员工人数7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其中500人在厂内就餐,均不在项目内住宿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编制《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与产径村交界地段兴龙路1号梅龙湖智能制造产业新城项目(二期)6101号、2层至8层厂房

人:王先生         电话:1392837676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2026713-202687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东声(惠州市)电子有限公司

202671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