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新乐大道13号厂房辅助楼二)。扩建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扩建锅炉房位于已建的辅助楼二,扩建2台7558kW的天然气导热油锅炉(1用1备),用于压合工序供热。扩建项目从现有工作人员内部调配,不新增员工。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编制《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环评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新乐大道13号厂区)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76832984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