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散热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散热器生产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黄洞村湖洋坑地段,其地理位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4.3413°(114°20′46.42″),北纬22.9632°(22°57′38.07″),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建筑面积20791.92万平方米,主要从事芯片散热器模组、五金冲压电子配件的生产,年产量301万个,项目建成后年产值达2.5亿元。本项目员工300人,在厂内食宿,日工作10小时,一班制,年运行300天。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散热器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检测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黄洞村湖洋坑地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3161421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市富的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