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喷墨纸生产迁扩建项目(联溪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喷墨纸生产迁扩建项目(联溪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联溪厂区)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联溪村,其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0'56.6"(114.349067°),北纬23°0'36.79"(23.010218°)。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取得《关于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喷墨纸生产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除3条油性涂布线外,其他生产内容均已搬迁至皇后厂区,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联溪厂区(以下简称“艺都联溪厂区”),保留3条油性涂布线,并完成相应设施完善,联溪厂区本次总投资1800万元(主要用于整改原有联溪厂区项目)。迁改建后,联溪厂区项目保留1栋厂房、1个化学品仓库和1个一般原辅料仓库,现有实际员工30人,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3班制,全年生产300天,年生产324万平方米喷墨纸(半成品,后续供皇后厂区生产使用)。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喷墨纸生产迁扩建项目(联溪厂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环评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联溪村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1341303467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6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广东艺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