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输站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输站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港内石化仓储区。目前,三期罐区已全部拆除并新建1座油库分输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验收内容为分输站一期项目:新建1座油库分输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分输站一期设计周转能力为150万吨/年。项目位于现有库区内,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员工人数。。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编制《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输站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专家组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港内石化仓储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63191849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年1月29日-2026年3月3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