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公开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剂扩建项目(一期)的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1日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惠州市豪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