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大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大亚湾外国语学校四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大亚湾外国语学校四期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荷茶地段,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大亚湾外国语学校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文号惠湾建环审[2017]64号。
四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高中教学楼、1栋高中宿舍楼和一座运动场,总占地面积8515.51㎡,总建筑面积53651.35㎡。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大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惠州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大亚湾外国语学校四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机构、验收检测单位等成员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亚湾西区大亚湾大道226号德丰公馆1605-1606号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0752-557171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2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大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大亚湾外国语学校四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