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对《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一期)”)位于惠州市惠阳区三和惠澳大道西侧矮岭地段,租用惠州市万绿达废品回收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和3#厂房,租用建筑面积32830.11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8'28.685",北纬 22°51'39.037"。
环保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年生产工业排风管道及配件60万平方米、洁净室专用制程工艺排气管道系统50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员工人数300人,厂区内设置食堂,无住宿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2班(其中机加工等工序1班,喷砂、喷粉和固化工序每天2班),每班工作10小时。
因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调整和资产重组的需要,成立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现将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相关资产归属权全部转入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
转让后,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所承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其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完善排污许可登记及应急预案备案等生态环境手续。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湖北盛剑设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环保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检测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惠澳大道西侧矮岭地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12776890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18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广东盛剑设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