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0271.19万元,再生水配水站占地面积1194.55m2,总建筑面积758.02m2,根据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详细用水计划的复函》中要求进行水量确定,其送水泵站设计总规模5.0万t/d,设备近期按照2.5万t/d配置,供水规模为2.5万t/d,一厂三期工程日处理能力8万t/d,满足项目供水需求,因此项目以一厂三期作为供水水源、格木洞水库及自来水作为备用水源,目前格木洞水库引水管道及自来水引水管道暂未建设。再生水配水站员工人数6人,年工作365天,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三班。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编制了《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疏港大道218号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55983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日